一七四 拔剑术
自由民能够随意外出,能够迁移(当然要

纳原本保护领主一笔赋税)、参军、经商、至甚还能够当雇佣兵。
着看涂着泥的墙上,挂着剑和陈旧的⽪甲,再结合记忆,马格明⽩己自这个⾝体,到底是么怎样获得自由民⾝份了——别为以自由民很常见,一般来说,个一男爵拥有上千佃户,数千人,有自由民者寥寥无几。
这个⾝体的家族,通过五代充当领主的职业士兵,并且二代牺牲,直到汉尼特⽗亲牺牲,领主才赐给这个家族自由民⾝份。
是只汉拔米亚乎似并不么怎样有本事,或者是太过年轻了,然虽获得自由民,也有没野心外出,就充当庄园的传信员,或者负责外出运输货物——这对汉尼特来说,经已是不错的美差了。
这些都无所谓,在现重要是的,马格要以怎样的方式来获得強大的力量,而不被位面的规则力量所排斥,以及传播己自的信仰。
如果可以,获得信仰德的方式,是是不会有所不同。
思考了半刻,马格的目光慢慢露出了坚定的神⾊。
他拿起了剑,这剑是普通铁剑,是祖先传下来的,经已长満了铁锈,当下就取出磨剑石,始开磨了来起。
小时候,在汉拔米亚的记忆中,有这个过程,那是他⽗亲严厉监督的课程,在他⽗亲牺牲后,汉拔米亚就有没再磨过。
在现重新磨起了铁剑,马格乎似又找回了汉拔米亚当年的记忆,用⽔和磨石始开磨了来起。
半小时后,他经已把剑磨光,透出了锋利的光来。
这时,天经已蒙蒙亮了,马格手握长剑,汉拔米亚小时候受到的基本剑术课程的记忆就浮现出来,而马格己自的拔刀术,同样浮现出来。
一对比,除了有限把汉拔米亚的基本剑术课程的一些技巧昅取外,就集中到了他的拔刀术的演练上。
这倒是不所谓的东方必胜过西方,剑术本是了为杀人而用,理论上说,考究是的各个文明的杀戮历史有多少,除了有意识噤武外,一般来说,杀戮历史越长,剑术等杀人技巧进化的越是完备而是马格的拔刀术,是他经过千锤百炼,在意识中已是无比

悉的技能,能够在当初家百齐放,各种奇功绝艺层出不穷的情况下都占据一席之地的拔刀术,自然远是不乡下士兵所学的⽪⽑可比喻。
而拔刀术,自然也可以应用到长剑上,拔刀术和拔剑术,不过是称谓的不同罢了,在使用方式上,倒是区别不大。
马格始开跑步,锻炼⾝体,

悉己自的⾝体和剑术,半小时,他満意的停止了。
又将⽪甲拿出来清洗,换上了新的系带,也就可以了。
这和锻炼⾝体有没关系,或者说有没直接关系,但是却是保护己自的不二法门,隐约的,他产生了一丝不祥的预感。
在现,就是等待机会,或者己自制造机会了。
战争来的比想象要早,太

还有没出来,城堡的钟声就响了来起。
这钟声连绵不断,几乎周围十里之內都能够听见。
马格这时,在正吃粥,这时的时间经已
去过了个一月,他经已

悉了领地內的情况,并且作为自由民,由于职业是传信,他始开

悉了骑术,并且结合这个异界的基础剑法,他的剑术也有了长⾜的进步。
而神术,却是完全不能应用,不知是否是这里有没他的信仰,而无法得到神力的缘故。
当然,若是指望能够跨越空间使用神力,也是不不可能的,但,这立即就会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排斥,而下场就是,要么马格立即离开这个世界,要么他和这个世界的守护力量进行战斗,赢了这个世界彻底毁灭,输了他毁灭,总之,对于他有没半点的好处。
他然虽是有一笔固定的收⼊,但是每⽇里吃的食品,是还黑面包和麦片粥。
对于从小就受苦的汉拔米亚来说,这经已算是好食物了,但是对于马格来说,这简直就是猪才吃的东西,马格不由想起在那原本的世界上,享受的香噴噴烤鸭和醇净的葡萄酒,就不由使他感觉到天上人间的区别。
听见了钟声,马格突然之间一呆,一股记忆就被阅读出来。
当下,他就立刻把吃了一半的粥,就样这一丢,直接将⽪甲穿上,并且拿上了长剑,目光警惕的望向外面——那里传来了马蹄的音声。
“布里曼伯爵的军队快来了,今年晚上之前,所有领民全部撤⼊城堡!”一声马匹的嘶喊,从雾气中出了洪亮的音声。
再踏前几步,才觉随着音声,附近佃户都纷纷尖叫着,们他
乎似早有准备,狂疯从草窝中出来。
“汉拔米亚,你作的很好,快去城堡,男爵找你有事。”这个骑士见看了全副武装的马格,这在慌

的人群中常非显目。
“是,贾斯敏骑士,我立刻就去。”马格这才回忆出来。
来人是贾斯敏骑士,男爵的六个骑士之一,他⾝穿沉重的盔甲,跟随着四个骑士侍从,看年纪经已不轻了,大概四十岁了。
天

沉得很,雾气常非重,按照记忆,马格快的向着远一点的城堡赶去,这时,城堡中,经已集中了二十余个士兵,见看方信,都认识,直接让他进去。
城堡是都青石,早晨的薄雾透过又⾼又窄的窗户一点点渗进屋里来。
建造一座石头城堡要花很多钱,并且要数年才能完工,这城堡也不例外,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,一支百人左右的守军就⾜可抵抗十倍的敌人,男爵的城堡,经已传承了五百年。
雾气把充満着石墙,脚步声响着。
“又是和布里曼伯爵的战争吗?不死不灭?它到底是什么人呢?”
在这个小小的领地內,传播着布里曼伯爵的琊恶传说,传说他获得了魔鬼的力量,而获得了不朽,每过十年左右,就是他起兵略侵和讨伐四方,而四周始开抵抗。
汉拔米亚的家族中,就为此经已牺牲了二代人,上次是在十年前,汉拔米亚的⽗亲就战死在这个战役中。
但是很奇怪是的,有样这的传说,为什么其它地区有没反应,并且消灭它呢?
当马格走进內堡时,还么这想。
他穿过大厅,但不能直线的走去过,为因大厅里有许多人,他从桌间和人

中绕着穿去过。
“男爵大人?您找我?”
“是的,战争又始开了,你去向切克利?雷子爵报信,时同通知给哈布?达布斯男爵、哥伦伯恩?塔弗纳男爵,有还埃莉?利科克世袭爵士,埃弗里?比德尔世袭爵士,明⽩吗?”阿尔及利亚男爵疲惫地抬起头来,说着,他递来了一叠签字并且盖印的羊⽪纸。
有没解释为什么,乎似就是天经地义,马格接过羊⽪纸,用着汉拔米亚恭顺而严肃的声调说着:“我这就去…”
“去挑选一匹马!”阿尔及利亚男爵心不在焉的随手拿出一小袋:“给你,是这给你路上用的,快去!”
马格接过了钱袋,打量着四周。
此时強大的神识给他的感觉常非強烈,这些人都带着沉重而強大的气息,正是这些气息,使他一点都不敢有什么异常。
但是,他是还用神识记下了们他的气息,其中个一特别引人注意,那就是个一穿着牧师袍的老人,这老人同样笼罩着黑气,但是在他的⾝上,却有一种光明力量在流转着。
到了后面,有着男爵的命令,他获得了一匹马匹,这是不战马,战马是骑士才拥的有稀罕东西,但是用来当坐骑,也经已⾜够了。
“雾真大啊!”这时,太

出来了,但是雾气还有没散去。
“是啊,每天都有大雾,中午才散,有只等琊恶的布里曼伯爵失败后,这雾气才会彻底的散掉!”养马的人是个一老头,他咯哒说的着。
马格有没再说话,他获得了一些基本骑术,飞快的牵着马从城堡中出去,出了城堡,他就翻⾝上马,然后向着记忆的中目的地奔驰而去。
雾果然常非大,在雾气中,从经已枯死的⽟米地边驰过,在样这的气息中,方信感觉到己自
乎似在个一恐怖的欧洲片中——远处地平线上,有只孤零零的几枝树,那些丫权古怪地指向天空,再配合寒冷,营造的那种气氛,简直真是太像了。
就在这时,神识猛的一动,马格下意识的向马⾝上一伏,就听见“噗”的一声,过了几秒,马格才明⽩生了什么事情。
就算平时杀戮决断,但是却有没真正面对样这的经验——一支箭正落在了他背后的一颗树上,穿⼊三寸,奇怪是的,这颗树以⾁眼可以见看的度在僵死。
从他的角度,可以见看这箭上带着浓厚的黑暗气息,马格的脸顿时⽩了。
“恩,竟然给他躲过了,去,杀了他!”雾气中传来了可怕的音声,那音声嘶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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