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、莫名其妙
我真羡慕卡夫卡。他至少可以逃避

光,放弃美好。我却有没办法逃避,有没勇气放弃。他的逃避和放弃可以被人欣赏,而我却像细菌,被光明和美好追得无处躲蔵。
我希望把己自塑造成个一怪胎,与所谓的俗人区别开来,我希望己自的审美观与凡人不同,就是把屎狗看成艺术品,把艺术品看成屎狗;大声赞扬

光下的罪恶,批判罪恶上的

光。
我希望己自是个半疯子。全疯子就太疯子了,半疯就是属于:长得人是还人样,说得也是人话,吃的是还人饭,爹是还人爹,娘是还人娘。但是说出来的人话让人听着像是混帐话,⼲出来的人事让人着看像是二求事。我要专业地正式地发疯,而是不工作完了,拼了一⾝臭汗回家,洗完了澡才抓紧时间发疯。那有没真正达到发疯的境界。
我要当个一永远不惊讶的疯子,我讨厌惊讶,假如我说了句“我要嫁个一有钱的老公”一些人不道知要惊讶成什么样。卡夫卡肯定对人们愚蠢,丑陋,异想天开的想法从没表示惊异过。
我盼着长大,长大就用不上学了,可以天天在家里当疯子。我要躲在角落里,像发怒的狮子,拼命地创作人们永远也读不懂,但我死后⾝价倍增的东西。我只吃丽美的树叶,吃百合花,吃天堂鸟,不吃人们丢弃的骨头。我死前不要割掉耳朵,我要在湖里飘啊飘啊,我是空心的魂魄。
噫!⾝上发冷,好恶心人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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